說明:
1.依「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」規定,民間得向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捐贈財產或自負經費興建、修繕之市有財產申請辦理冠名權利。 2.附件宣傳圖卡及流程圖各一份。 3.若有相關問題需要諮詢請聯繫臺南市政府蘇耿南先生,電話: 06-2160216 轉 1622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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