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臺南市政府 112 年「廉政公約」具體行動方案實施計畫,同仁如遇有廉政倫理事件或關切事件者應確實辦理報備並填寫「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、學校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、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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